16.06.2026
10:01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正式承认加密货币为盗窃对象:法律监管的新阶段
6月16日,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盗窃、抢劫和抢夺案件司法实践的2002年决议的重要修正案。关键创新在于将数字卢布、数字权利和数字货币纳入盗窃物品清单。这一决定标志着俄罗斯刑法在适应数字经济现实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非现金资金盗窃完成时点的明确界定。现在,犯罪不再被视为从占有资金时完成,而是从资金实际从受害人账户中扣除时完成。这种解释大大简化了网络犯罪的定性,并提高了调查效率。
在审理涉及银行账户盗窃或电子货币盗窃案件时,法院必须认定犯罪对象仅为账户中的非现金资金或电子货币。如果同一受害人的资金通过多次连续扣款被盗,但行为基于同一犯罪意图,则应将其定性为一次持续犯罪。这一规定避免了将单一犯罪情节人为分割成多个小案件。
统计数据令人印象深刻:俄罗斯每年有超过26,000人因银行账户盗窃或电子货币盗窃被定罪。这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明确法律指导的必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决议并非首例。早在2023年6月,最高法院就认定将比特币兑换成卢布属于洗钱行为,而2024年5月又规定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核查加密货币钱包的归属。因此,我们正目睹法律框架的逐步形成,加密货币不再处于"灰色地带",而是获得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专家观点:将加密货币认定为盗窃对象是合乎逻辑且期待已久的举措。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未来我们将面临与数字资产的跨境性质、去中心化交易所和钱包匿名性相关的复杂问题。俄罗斯司法系统刚刚开始探索这一新现实,首批裁决正在为未来的实践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