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规范,需要对每种工具采取个别评估,而非统一分类。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主席比拉勒·本·萨基布发表了这一声明。
他认为,将所有加密资产归为同一类别并对其作出统一的宗教裁决,在方法论上是错误的。不同的代币和币种具有根本不同的经济本质、发行机制和去中心化程度,这直接影响它们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
针对USDT的法特瓦
此前,颇具影响力的伊斯兰神学家穆夫提·塔基·乌斯马尼发布了一项法特瓦,裁定使用加密货币(包括稳定币USDT)进行购买是不被允许的(哈拉姆)。其依据是他不承认数字资产是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然而,在与PVARA代表会面后,官方尚未发布关于重新审视这一立场的消息。
巴基斯坦的情况清楚地展示了在宗教法律影响强烈的国家中,加密货币市场监管面临的关键问题。在神学家和监管机构为每一类资产(从完全去中心化的币种到中心化的稳定币)制定明确标准之前,市场参与者将始终处于法律和宗教的不确定性之中。在我看来,PVARA对资产进行个别评估的方法,是唯一正确的路径,它将能够区分良莠,并最终将真正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加密工具融入伊斯兰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