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九月起俄罗斯的加密货币广告:新的禁令和强制性警告
自2026年9月1日起,俄罗斯加密货币兑换商和数字托管机构将获得广告宣传其服务的权利,但仅限于新修订的《数字货币法》第29.2条所规定的严格限制范围内。这并非单纯的禁令,而是全面的监管:现在每份广告材料必须包含四个必备要素。
首先是组织数字货币流通的实体的完整名称。其次是披露运营商依法必须提供的信息来源。关于高风险警告变得至关重要:客户必须知晓,购买数字资产可能导致资金完全损失。最后,广告必须包含对法律规定的数字货币交易限制的说明。
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
兑换商被纳入央行登记册后,营销逻辑变得更加简单,但也更加严格。例如,兑换商X可以宣称:“兑换商X。数字货币兑换服务。费率——0.5%”——并附上强制信息。允许宣传申请处理速度、服务流程、服务佣金、办公地点、应用程序或交易执行技术。
然而,诸如“USDT最优汇率——两分钟完成兑换”或“本周结束前BTC免手续费”之类的表述则属于禁止之列。形式上,这类广告宣传的是服务,但实际上其对象是特定的数字货币。这正是新第29.2条明确禁止的内容。
数字托管机构的情况类似。假设的托管机构Y可以宣传“数字记账、数字货币转账以及提供标识符地址访问权限”或仅宣传“数字托管服务”并附上法律规定的披露信息。介绍服务技术、记账流程、界面以及托管服务本身——这些都是允许的。
但“在我们这里无风险存储比特币”或“BTC和USDT最佳托管服务。安全保障”——这些已属违法。第一种情况宣传的是特定资产,并营造出无风险的假象。第二种情况则将特定资产纳入要约内容,而安全保障与强制性的风险警告直接矛盾。
关键原则很简单:不得提及特定数字货币,不得保证或承诺未来收益——即使基于令人印象深刻的历史业绩——也不得预测汇率变动。我们宣传的是基础设施和服务,而不是向用户推销特定资产,也不构成投资承诺。
投放渠道:从网站到短信
传播渠道几乎可以是任何形式,但存在限制条件。在兑换商或托管机构自有网站上,对服务、费率和运营流程的中性描述可被视为参考信息而非广告。然而,一旦出现独立的横幅、弹窗、醒目的行动号召或特别优惠——该材料便自动被重新定性为广告,须遵守第29.2条的所有要求。
在个人账户和移动应用中,逻辑相同。用户看到余额、交易历史、可用资产、价格和所选交易形式的代码——这是功能性信息。而推送通知“BTC上涨12%——立即购买”或“本周热门币种”轮播图则属于禁止之列。
电子邮件和短信推送仅在收件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且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证明该同意的存在。对于短信而言,这种模式尤为不便:短消息中不仅要包含要约,还要包含所有强制披露内容。对于法人实体,未经同意在电信网络中发布广告,违反广告要求将面临30万至100万卢布的罚款,而联邦反垄断局在2026年正积极立案查处此类案件。
外部互联网广告——横幅、植入、付费投放——同样可行,但在加密货币限制之外,还须遵守erid标记要求(互联网上每份广告材料的唯一标识符)。法人实体在此类违规中的罚款最高可达50万卢布。
户外和室内广告本身并未被禁止:可以展示兑换商X的品牌以及数字货币兑换服务的信息并附上强制内容。但在屏幕中央放置巨大的比特币标志并配以细小的“兑换商服务”脚注并不能解决问题——广告的对象仍将被认定为特定数字货币。
我的观点:这一监管框架是“有限度合法化”路线的合理延续。市场获得了期待已久的推广合法服务的机会,但代价是对营销信息的全面管控。对于诚信经营者而言,这是与灰色地带划清界限的机会;而对于那些习惯于以收益承诺进行激进营销的人来说,则是重新审视策略的时候。未来几个月,我们将看到一波创意方法的调整浪潮,而能够生存下来的将是那些学会销售基础设施而非资产的人。